(相关资料图)
一、缓刑结束算不算刑罚执行完毕
缓刑结束不算刑罚执行完毕。缓刑考验期满不等于执行完毕,而是不再执行。缓刑考验期满,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(刑罚并没有执行)。
二、缓刑的适用条件是什么
缓刑的适用条件如下:
1.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。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,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。而罪行的轻重是与犯罪人被判处的刑罚轻重相适应的。找法网提醒您,我国法律之所以将缓刑的适用对象规定为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,就是因为这些犯罪分子的罪行较轻,社会危害性较小。相反,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,因其罪行较重,社会危害性较大,而未被列为适用缓刑的对象;
2.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,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。这是适用缓刑的根本条件。也即有些犯罪分子虽然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,但是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,不予关押不至于危害社会的,才能适用缓刑;
3.犯罪分子不是累犯。累犯屡教不改、主观恶性较深,有再犯之虞,适用缓刑难以防止其再犯新罪。所以,累犯不能适用缓刑。
三、缓刑结束之后能出国吗
缓刑结束之后是可以出国的。按照我国《刑法》的规定,缓刑考验期满,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,并公开予以宣告。因此,缓刑结束后,相当于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,行为人恢复自由的身份,自然可以出国。
《刑法》第七十六条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,在缓刑考验期限内,依法实行社区矫正,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,缓刑考验期满,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,并公开予以宣告。